轉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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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系辦法


國立東華大學企業管理學系轉系審查標準
101.06.05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申請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1. 一年級以上學期成績需在該班級前百分之五十內 。
  2. 若申請轉入二年級者,在本校修學達一年以上修習本系之院基礎學程及系核心學程中各達二科以上,且前述兩學程成績平均達為B以上者 。
  3. 若申請轉入三年級者,在本校修學達二年以上修習本系之院基礎學程及系核心學程中各達三科以上,且前述兩學程成績平均達為B以上者 。

審核標準:共分A、B二項,依序佔總評分之百分之五十、五十。

A) 一年級成績名次在該班級之百分數;計算公式式如下:

(符合資格1者)

(符合資格2.3者)

B) 由本系專任教授三人組成申請人在校總成績書面審查小組。

 
◎若有申請者之總分相同者,則按A、B、C百分數之高低排定優先順序。
◎所有百分數均需介於0與1之間,超界者捨去。
◎轉系名額以原班級核定人數之百分之十為原則。
◎審查標準由各學系自行訂定,經教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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