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 選課規定
- 各學年度入學之學生,應依據該學年度之課程規劃表修習為原則。
- 學生應依課程規劃表上之相關規定修習系上開設之專業課程。
- 先修科目即等於擋修科目。
【例】商用統計學(上)被當者,待重修及格後方可選修商用統計學(下)。
- 課程規劃表中,有備註說明他系支援開課之科目,同學應選修他系「支援企管系開課」的班別。
【例】會計學(上)、(下)課程,請至會計系課表中選擇"支援企管系"之班別。
- 在每學期的課程安排中,同學選修必修課程如因衝堂問題,可至他系選修科目名稱、學分數相同之課程(包括本系支援外系所開課程),其規則如下:
- 輔系/雙主修生:以二門為限(必修或選修)
- 重修生:以二門必修為限(以兩門必修課衝堂的情況下)
- 除重修生因必修課衝堂情形外,本系學生不可至外系選修。
【例】會計學(上)與商事法衝堂時,其中一門必修可選修他系科目名稱與學分數相同之課程。
- 學士班低年級同學如欲選修高一年級課程或學士班四年級同學欲選修碩士班課程者,請同學詳細填寫申請表並附上成績單,於每學期初選結束、加退選課時間前,經任課教授表示意見後送系主任裁決,經同意後,碩士班課程的學分數可列入大學畢業學分計算。(其他欲選修高於二個年級之課程,概不受理)
- 轉學生可修習本校他系所開課程名稱及學分數與本系相同者(不限必、選修),但須以轉進本系該年級之前的課程為限。
- 其他選修科目:為他系開設之相關課程。學生請於選課前至系辦登記課程名稱,經本系系主任同意後,方可認定為畢業學分。本系開放3個學分讓同學至外系修習相關課程,如同學不到他系選修課程,則應加選本系之專業選修科目。
- 在本系修業至大四(含)以上,課程凡有先修課程成績在D以上者,得修習該課程。
- 本系課規中,某一科目的(上)、(下)課程,必須全部修完,始得承認該科學分。屬於(一)、(二)課程者,只有先修的限制,不須全部修完,也可承認該科學分。
【例】商用統計學(上)、(下)、會計學(上)、(下)課程,必須全部修完,才能承認該科6學分。
【例】商用英文寫作(一)為商用英文寫作(二)的先修科目,必須修過商用英文寫作(一),才能修習商用英文寫作(二)的課程。但如不修習商用英文寫作(二)的課程,也可承認商用英文寫作(一)的3學分。
- 本系專業選修學分可選修他系科目名稱、學分數相同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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